大学升学合同
在开始与升学指导老师进行一对一咨询前,学生和他们的家长/监护人需签署一份合同,承诺不聘用任何外部升学指导老师、商业机构、家庭友人或亲戚以导师的身份帮助编辑或撰写申请文书、活动清单或助学金申请。该协议是常熟UWC学术诚信政策的延展,因为学校希望每个学生是其大学申请的所有申请材料的唯一作者和编辑。
限制性早申政策
常熟UWC把四所特定大学的限制性提前行动 (REA) 视为提前决定,即早决定 (ED) 。这几所大学是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和耶鲁大学。只有当学生把这几所大学作为他们的唯一首选时,我们才鼓励我们的学生申请这些特定学校的REA。通过这四所大学的REA 录取的学生不允许在常规申请阶段申请其他大学或学院。
获得提前决定录取后撤销申请政策
在提前决定(ED) 阶段录取的常熟 UWC 学生必须撤回提交的任何其他申请。该政策与学生、家长和大学升学指导老师在提交申请前签署的提前决定( ED) 协议一致。
10所学校限制
DP2 的学生不得提交超过 10 所大学的申请。此限制可以使学生专注于寻找最适合他们自己的兴趣的大学,并向每所大学提交高质量的申请。申请英国的UCAS系统、美国的加州大学系统和加拿大的安大略省的大学系统,各自算一份申请。